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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夏季行动】持续发力 只争朝夕——枞阳法院开展夏季行动第七次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周正大、吴倩  发布时间:2022-08-12 09:09:34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响应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方案精神,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8月11日,根据铜陵市中院的统一行动部署,枞阳法院继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七次集中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

当日凌晨4时40分,全体执行干警整装集合完毕,分乘4辆警车列队待命,按照既定的方案奔赴执行前线,院党组书记、院长严立新率先垂范,深入执行一线,确保此次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案例一 院长上阵促执行

王某某与项某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项某某以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项某某一直拖欠款项未还,王某某于2022年起诉至枞阳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一行来到项某某位于钱桥镇的家中,将尚在睡梦中的项某某拘传至执行局内。起初,被执行人项某某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见到这一情形,严立新院长将耐心劝解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在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向其表明法院绝不姑息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让其感受到法院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决心。最终,在严院长的说服教育下,项某某的心理防线被击溃,主动筹款22500元,一次性归还了全部欠款。

案例二 执行局内促和解

同日,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得以妥善化解。原告胡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调解书上所约定的归还日期已到,王某某仍未按照调解书所约定的期限还款,胡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11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某强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内,执行干警耐心劝导王某某主动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各项惩戒措施,王某某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将会面临各种不便。在强制措施的震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教下,王某某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执行。见到王某某还款积极,考虑到其目前的经济状况,申请人胡某某也做出了让步,表示同意给予王某某一定的时间分期偿还,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案例三 拒不执行被拘留

有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有的却想方设法逃避法院执行。对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枞阳法院常态化采用曝光、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进行惩戒。8月11日,枞阳法院再次下发拘留决定书,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李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李某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因拒绝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一直潜踪蹑迹,躲避执行,经查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借助集中行动有利契机,上门查找李某踪迹,并成功将试图逃跑的李某拘传到院,见到自己避之不及的执行干警,李某也明白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但其仍表示无法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最终,枞阳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其司法拘留的决定。

截至发稿时,此次集中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司法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52.56万元。下一步,枞阳法院将扎实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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