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枞阳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在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7月份,被告人郑某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上游犯罪分子后,在明知为其提供银行卡进行转账的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纠集多人提供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转移犯罪所得。公诉机关认为,郑某等10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控辨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10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因涉案被告人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