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2)皖0722执恢265号,被执行人:唐伟伟,男,1989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钱桥镇高丰村黄冲组22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909262559。
2.(2022)皖0722执953号,被执行人:程波阳,男,汉族,居民,1998年2月4日出生,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建设村丰收组12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802040811。
3.(2022)皖0722执1045号,被执行人:唐伟伟,男,1989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桥镇高丰村黄冲组22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909262559。
4.(2022)皖0722执1075号,被执行人:王杰,男,1995年8月1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浮山镇太平村新化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508171917。
5.(2022)皖0722执1316号,被执行人:胡亚雄,男,1993年1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OU山镇桃花村李庄组。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301274433。
6. (2022)皖0722执1413号,被执行人:周帮本,男,1974年5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金社镇杨市村立咀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405083739。
7. (2022)皖0722执1622号,被执行人:胡其飞,男,1972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梅乡岩前村梅岭组76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207123519。
8. (2022)皖0722执1705号,被执行人:周七一,男,196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汤沟镇新华街六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03184935。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2年6月25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