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员的送达公告
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员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2)皖0722执620号,被执行人:项伟,男,1977年3月3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桐城市大关镇王集村项店组1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1197703305317。
2.(2022)皖0722执623号,被执行人:刘东发,男,1966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金社镇向荣村姚头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61012375X。
3.(2022)皖0722执783号,被执行人:方悦,男,1971年2月9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爱国西村1栋1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102095636。
4.(2022)皖0722执784号,被执行人:方悦,男,1971年2月9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爱国西村1栋1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102095636。
5.(2022)皖0722执1016号,被执行人:许俊,曾用名刘志晶,女,1977年8月28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联盟十六队127号,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龙潭新村25栋3单元305室。公民身份号码220122197708286523。
6.(2022)皖0722执1020号,被执行人:钱守建,男,1973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联盟十六队127号,住铜陵市铜官区龙潭新村25栋3单元305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306223716。
7.(2022)皖0722执1029号,被执行人:许俊,曾用名刘志晶,女,1977年8月28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联盟十六队127号,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龙潭新村25栋3单元305室。公民身份号码220122197708286523。
被执行人:钱守建,男,1973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联盟十六队127号,住铜陵市铜官区龙潭新村25栋3单元305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306223716。
8.(2022)皖0722执259号,被执行人:张明发,男,1966年9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金社镇鳌山村张岗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60901381X。
9.(2022)皖0722执889号,被执行人:王克堂,男,1956年1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倪邱镇南王庙村委会南王庙1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123195601054171。
10.(2022)皖0722执940号,被执行人:臧李军,男,1982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横排头村油坊难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01198210271891。
11.(2022)皖0722执942号,被执行人:臧李军,男,1982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横排头村油坊难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01198210271891。
12.(2022)皖0722执1161号,陈健,男,1992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雨坛镇查岭村下陈组。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211221215。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2年6月28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