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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他担责,他和家人还心服口服!
作者:陈华琴  发布时间:2022-06-22 17:15:00 打印 字号: | |


90后小伙小齐原本在北京创业做生意。2018年3月,小齐回到老家枞阳县与房地产公司签订预售房合同,支付了首付款并与房地产公司、银行签订了房屋贷款合同,用于支付剩余房款,房地产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银行如期发放贷款,小齐也依约按月还款。可是到了2019年6月,小齐毫无征兆的突然失联,房贷断供,房地产公司在银行催讨并起诉的情况下,无奈代小齐偿还了银行所有欠款。2020年4月,房地产公司一纸诉状将小齐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损失。

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承办法官汪法官没有机械办理此案,在认真翻阅案卷材料,通过询问小齐父母、当地村委会和相关当事人之后,综合研判认为小齐可能遇到特殊事情,所以才会无法联系。现房地产公司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小齐已支付的首付款退款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为了不让该案留下隐患,汪法官找到房地产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房地产公司增加诉求,要求将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剩余购房款退还给小齐。

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未能按照判决退还剩余购房款,汪法官考虑到小齐失联、无人主张权利,于是又联系到房地产公司,希望房地产公司能够主动把剩余购房款汇至法院。最终房地产公司在汪法官的释法析理下,将退款打到法院的账户。     

2022年4月,小齐突然联系上汪法官,询问其房屋的处理情况,汪法官将案件情况全面地进行了介绍,小齐说“三年前,创业失败,无颜面见父母,遂断了联系。这几年通过自己努力,已经把欠的账还得差不多了,才和家里取得了联系……”

6月20日,小齐专门从湖南长沙赶回来,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法院找到汪法官表示感谢,同时领取了剩余的购房款。小齐说“特别感谢汪法官的人性办案让其在严格的法律之外感受到了浓浓的关怀之情。对该案的审理,我和家人心服口服。”

汪法官认为,法不外乎人情,在公正严明的执法之中多一点温度、多一点人文关怀,这温情比简单的惩戒更能直抵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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