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送 达 公 告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限制高消费令:
1、(2022)皖0722执1345号,被执行人:刘东棚,男,1994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汤沟镇大新村和平组4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409074919。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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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限制高消费令:
1、(2022)皖0722执1345号,被执行人:刘东棚,男,1994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汤沟镇大新村和平组4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409074919。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