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2)皖0722执667号,被执行人:杨倩,女,1975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龙城村下岗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11212565。
2.(2022)皖0722执1182号,被执行人:王红激,男,1981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雨坛镇先锋村王店组7-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11106123X。
3.(2022)皖0722执1273号,被执行人:王文娟,女,1987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桥镇石马村郜畈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712132523。
4.(2022)皖0722执1190号,被执行人:王红激,男,1981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雨坛镇先锋村王店组7-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11106123X。
5.(2022)皖0722执恢273号,被执行人:王玉豪,男,1968年12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天后宫街南4栋3单元411室。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81223081X。被执行人:王岚斌,男,1961年6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乡城山村城山组41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106150839。
6.(2022)皖0722执恢279号,被执行人:查四恒,男,1962年4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梅乡大岭村岭西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204213514。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2年6月9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