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土壤,法治则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部署,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枞阳法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致力于营造长期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枞阳法院秉持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运用执行和解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涉企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尽可能地减轻了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了“双赢”。
2021年7月,铜陵某收储服务有限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安徽省某再生能源利用公司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同年9月,经枞阳法院判决,被告安徽省某再生能源利用公司应限期归还原告铜陵某收储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8万元及相应利息。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告仅主动履行了10万元的案款,剩余款项久拖未付,铜陵某收储服务有限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后,遂于2022年2月向枞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该案关系到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执行干警高度重视,多次与被执行企业进行沟通,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并无逃避履行的主观恶意,而是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暂时资金周转不畅导致无法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同时减轻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执行干警主动引导双方沟通,协调,努力促成双方在分期履行上达成共识。一方面,向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申请人阐明被执行企业暂时的生产经营困境,充分听取其意见。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之下, 双方就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达成了和解协议。
接下来,枞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强制措施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在对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又尽量减小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实现双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