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倩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2年2月2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2022年5月26日,罪犯王倩以其患有尖锐湿疣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初查认为,王倩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对罪犯王倩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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