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性格不合诉离婚 各退一步化纠纷
作者:朱方龙  发布时间:2022-05-25 15:02:02 打印 字号: | |


“你们双方之间的隔阂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如能继续走下去那是最好,但若走到尽头则好聚好散,毕竟你们还有共同的孩子……”近日,枞阳县法院汤沟法庭庭前调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庭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帮助双方交换意见,明确纠纷真正对立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选择和平分手,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化解。

原告许某与被告王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双方在老家自由相识恋爱,次年经政府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充分的了解,加之性格上的不合,双方婚后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1年孩子的降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原本想着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却不曾想双方争吵不断。许某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居住,自此双方互不联系。面对这样的婚姻,许某无奈之下到法庭起诉离婚。

案件送达过程中,法官征询王某对婚姻的想法。王某表示双方因性格不合已经分居一年多了,自己对婚姻也是看不到希望,但是会认真考虑。开庭前,双方早早来到法庭,一见面双方互诉对方的不是、相互指责。见此情形,法官及时将双方分开,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安抚双方的情绪,沟通交流意见和想法,逐渐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梳理归纳、释法明理,提出可行性调解方案,逐步拉近双方的期望值。经过几轮的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也逐渐放下争执、回归理性,各自退让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案件得以调结。


 
责任编辑:政治部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