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2)皖0722执667号,被执行人:杨倩,女,1975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龙城村下岗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11212565。
2.(2022)皖0722执815号,被执行人:何腊梅,女,1968年1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正大街2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801040322。
3.(2022)皖0722执816号, 被执行人:何腊梅,女,1968年1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正大街2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801040322。
4.(2022)皖0722执953号,被执行人:程波阳,男,1998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会宫镇建设村丰收组12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802040811。
5. (2022)皖0722执955号,被执行人:吴港,男,1999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金社乡杨市村黄山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911193710。
6.(2022)皖0722执961号,被执行人:吴港,男,1999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金社乡杨市村黄山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911193710。
7. (2022)皖0722执967号,被执行人:朱李婷,女,1988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凉亭乡代店村四房组019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2198807070728。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2年5月18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