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夫妻二人解开心结,和好如初,原告自愿撤回起诉。
案情介绍:唐某与张某于2020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2020年5月28日经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原告认为现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要求判决离婚。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婚后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双方矛盾也多因生活琐碎而起,主要原因在于二人平时沟通较少,不能够相互体谅、相互包容,而且因为沟通不够的原因彼此缺乏信任感。但是只要解开心结,双方有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找准问题症结,推心置腹的与二人交流。首先法官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各自的不满,并就不满产生的根源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剖析,因为原被告缺乏信任,法官更是劝他们要加强沟通。经过法官耐心地调解,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原被告双方和好如初。
法官寄语:夫妻是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变成一个紧密相连的整体,在这过程中难免发生矛盾和争执,但只有相互包容、相互体谅,遇事多沟通,才能及时化解矛盾,婚姻关系才能长久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