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办公会议,会议就优化营商环境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副院长邢东锋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最新要求,并对“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考核指标进行了解读。会议要求,承办法官尽可能缩短开庭排期、缩短文书制作时间,倒排长期未结案件结案计划;针对“办理破产”指标,督促破产管理人每个季度都要书面报告破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问题与困难,制作结案计划,做到三年以上的破产案件应结尽结、三年以内的破产案件快审速结,避免出现重大信访隐患。
邢东锋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的组成部分,要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切实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二是要对照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标杆水平,认真查摆短板不足,深入分析症结所在,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尽快将“办理破产”指标提高到全省第一方阵;三是要做好与上级法院、政府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报送有关文件材料,及时汇总并汇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与难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