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兄弟间有什么话可以先坐下来谈,又不是什么大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嘛……”近日,枞阳县法院汤沟法庭庭前调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庭前,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直面问题症结,提出可行性调解方案。最终,经过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调结。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7月,陈某在辽宁省大连市经营装潢公司时,因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3万元,当时双方都是好兄弟,并未出具条据。期间,刘某也多次向陈某催讨借款,但陈某一直拖延未付。2020年农历年底,刘某在与陈某电话沟通中,陈某对借款3万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嗣后,刘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刘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其立即归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向陈某送达了诉状及相关诉讼材料。陈某对借款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表示因其身在外地,待开庭时再回来与刘某协商。开庭当日,刘某早早来到法庭,法官与其沟通交流中,将陈某的想法一一告知,认真听取刘某的意见。刘某当即表示,之前大家都是好朋友,不然也不会不让他出具借条,现起诉也是无奈之举,如双方能坐下来将事情化解,自己也愿意积极配合。话语中,陈某也来到了法庭。在前期沟通了解的基础上,法官及时抓住庭前调解的时机,当即采取“面对面”调解方式,陈述利弊、直面问题、打开心结,促使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依据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当场将民事调解书制作完成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也因此有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