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杨志武、曹长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庭友与被告你们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2021)皖0722民初46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法庭电话0562-3221922)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