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员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2)皖0722执68号,被执行人:谢萍,女,1990年9月14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水圩村圩西组54号。身份证号码340823199009147541。
2.(2022)皖0722执恢26号,被执行人:王复启,男,1963年32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长河村松树二组三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30217431X。
3.(2022)皖0722执244号,被执行人:刘又斌,男,1982年3月2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汤沟镇先进村新胜一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203234919。
4.(2022)皖0722执179号,被执行人:谢凯,男,1991年4月6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西路和煦丽苑2栋502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104064971。
5.(2022)皖0722执152号,被执行人:吴翠萍,女,1975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光明街96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03260022。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