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
1、(2021)皖0722执2644号,被执行人:钟飞,男,1981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栗林岗村陈家田。公民身份号码42112219810314631X。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
1、(2021)皖0722执2644号,被执行人:钟飞,男,1981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栗林岗村陈家田。公民身份号码42112219810314631X。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