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2)皖0722执328号, 被执行人:谢洪生,男,1972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横埠镇横埠路72号1栋1单元402室。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204206116。被执行人:吴田贵,女,1974年1月1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池州市梅村镇黄田村马山组23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401144928。
2.(2022)皖0722执333号,被执行人:吴力兵,男,1969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雨坛镇高甸村刘庄组12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08231211。
3. (2021)皖0722执345号,被执行人:王龙生,男,1988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横埠镇黄山村高岭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807136113。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2年3月26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