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借助微信群视频功能远程宣判一起诈骗罪案件,这也是该院首次通过微信视频进行宣判。
任某等诈骗罪一案共有26名被告人,其中文某等15人分别被取保候审于各自居住地。宣判前,因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加上文某等15人远在外省,使得被告人难以到现场进行宣判。为确保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积极与公诉人、辩护人沟通,在征得15名被告人同意后,决定采取微信视频进行远程宣判。宣判过程中,承办法官在验证15名被告人身份后,宣读了判决书,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15名被告人分别对判决发表了意见。整个宣判过程历时近一个多小时,且全程录音录像并刻录成光盘附卷。同时,当日还对其他11名分别关押于铜陵市看守所及枞阳县看守所的被告人,采取远程提讯的方式宣判完毕。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枞阳法院通过微信群视频远程宣判,不仅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而且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能依法依时宣判,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