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石勇犯盗窃罪,于2021年5月1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2年3月7日,罪犯石勇以其患有高血压(3级很高危)、2型糖尿病、混合型高脂血症需长期药物治疗,一旦病发有生命危险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初查认为,石勇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对罪犯石勇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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