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兄妹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高效圆满的化解了纷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继承人周某某生前有四次婚姻,均已离异。钱某某是家中长姐,后面有二个同父异母的兄妹周某1和周某2。其父亲因突发疾病离世,让这个家庭蒙上伤痛,兄妹三人本应更加亲密,怎料却因财产继承撕裂亲情。周某2认为钱某某和周某1都是女儿,按照农村习俗不应参与遗产分配。经多次协商不成,钱某某、周某1将周某2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阅卷后,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不遗漏当事人,将被继承人母亲田某某同时追加为本案原告,这就使得一起继承案件变得更加复杂。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案人员众多,关系错综复杂,矛盾产生已久,且本案当事人都是血浓于水的亲人,不想让他们因矛盾纠纷而彼此疏远。法官了解到,周某2认为自己是儿子,且一直赡养父亲,认为父亲的遗产理应全部由自己继承。洞悉各方当事人的心理后,从法律、情理入手,耐心地讲解我国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以及亲情的宝贵,让被告意识到将原告排除继承权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无论是儿、女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最终,在法官的感化下,双方当事人都解开心中的心结,达成了统一意见。所有当事人在签完调解协议书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至此,这样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的继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