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春暖花开。枞阳法院义津法庭一行人再次来到辖区浮山镇女儿桥村,对涉案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勘察,在当地村委会座谈分析案情,与特邀调解员鲍文汉、村委会工作人员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共同化解了一场因排水沟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
经查,原告唐某元与被告唐某和均系枞阳县浮山镇女儿桥村村民,二人房屋背靠背毗邻,中间以一条明水沟为界。2021年春节期间,原告发现自己房屋护坡出现裂缝,认为系被告挖深明水沟加之水土流失所致,多次与被告协商均未果,双方相邻关系日益紧张,遂无奈诉至法院。本院收案后,分别向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了解前期协调经过,并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先后三次来到涉案现场,对明水沟宽度、深挖状态、影响护坡状况进行了实际勘测,并走访周围居民了解情况。此次,经多方合力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明水沟深度、宽度等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民族血脉中流淌着礼让、谦和的传统美德,与邻相处应该充分照顾其他相邻权利人的利益,才能构建好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