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住房质量、居住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生活中,总有人因为追求自己的生活质量对自家房屋作出“别出心裁”的装修,但也因此影响了他人居住环境,引发邻里之间的纠纷。近日,枞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物权纠纷保护案件,支持了原告李某诉求。
张某与李某系上下楼邻居,张某在装修房屋时,改变房屋原户型,擅自将厨房改装为卫生间,并且在卫生间内安装了两个马桶。楼下李某进入厨房做饭,时不时就听见楼上住户马桶的排水声,李某感到特别恶心,甚至还闻到异味。李某认为张某的厨房改装对其生活造成了影响,且有渗水的可能,与其协商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恢复其房屋原来户型设计。
法院审理后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于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张某将厨房改造成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也造成不良影响,遂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成的卫生间的两个马桶拆除并对两个马桶下水口进行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