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被拍卖的公司资产,枞阳一公司法人耍起了小聪明,通过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欠薪事实并提起诉讼的方式,妄图获取已被拍卖的公司财产,岂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仅原民事调解书被法院再审撤销,还因虚假诉讼而获刑。
丁某作为枞阳某公司法人,为获取已被拍卖的公司财产,与公司生产厂长牛某商议,伪造2015年至2017年应付工资花名册,虚构牛某妻子王某在该公司上班并欠薪的事实,并以王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丁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牛某作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丁某对公司拖欠王某工资一事予以认可,致使法院依据双方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牛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依据二人犯罪事实与情节,对丁某和牛某分别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