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重大电信诈骗案,涉案被告人人数达26人,涉案金额达493.6261万元。尽管该案涉及被告人众多、庭审时间长达十个小时,但通过提前制定庭审预案、抽调警力物力等措施,确保了庭审顺利完成。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周某、周某龙以诈骗为目的,先后设立多家公司,招聘人员,设置客服经理、业务组长、业务员、指导老师、财物人员等岗位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分工合作,以代为运营拼多多店铺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网络诈骗犯罪1580起,总涉案金额共达493.626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某等26人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财,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