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枞阳法院执行局迎来了2022年的第一面锦旗。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汪某驱车百里,亲自将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十个大字的鲜红锦旗交到了执行干警手中。
2020年7月30日,史某甲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枞阳县白金公路向项铺镇方向行驶途中,碰撞到同向步行的汪某某,致使汪某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史某甲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史某甲垫付医疗费20000元,就未向汪某某履行赔偿义务。因事故发生时,史某甲未满18周岁,故汪某某将其父史某乙、其母杨某某诉至枞阳法院。2021年7月,枞阳法院依法判令史某乙、杨某某承担侵权责任,共同赔偿汪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史某乙、杨某某均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史某乙系枞阳县某中学工作人员,针对其特殊的身份,枞阳法院向该中学送发了《关于督促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函》,请求协助督促史某乙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在该中学相关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下,史某乙主动缴纳了全额案款,该案顺利执结,汪某某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感谢,更是对执行工作的鞭策和激励。新的一年,枞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