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枞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方某获刑二年四个月。案件当庭宣判,方某表示服判不上诉。枞阳县居民方某前脚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刚被释放又重操旧业,通过抖音拍摄小视频塑造个人老板形象,骗取信任,借钱挥霍后不愿归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方某虚构其在外做工程需要周转资金等理由,骗取好友5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后被判刑。2020年11月出狱后,方某很快就偷拍或盗用施工工地以及高档消费场所的场景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故意将自己包装成建筑工程老板。视频很快引起方某邻镇居民陈某的关注,一段时间后陈某主动联系方某,方某便自我介绍其系中铁四局的负责人,陈某信以为真。2021年4月中旬,方某联系陈某,告诉陈某其与父亲在县政府办理工程款结算,让陈某前来面聊,见面后方某又向陈某吹嘘有很多工地,又让陈某送其去银行并让陈某看到银行卡上有大额存款,陈某见状更加深信不疑。方某见时机成熟,后多次以工程款未结算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陈某共计7万元。陈某久等仍不见方某承诺的工程,联系方某时,方某以各种理由搪塞,便至方某老家打听情况,一打听发现方某平时不务正业,就喜欢打麻将,根本没有所谓的工程,才知道上当受骗。经陈某多次催讨,方某害怕案发,仅归还了2.2万元。无奈,陈某报警。
案发后,方某对犯罪事实供述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愿意代为退出赃款。综合考虑方某的犯罪事实与情节,结合被害人的意见,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