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枞阳法院执行局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章某甲成功送拘。
王某某诉章某甲、章某乙、小章(系章某甲、章某乙之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2017年1月,经媒人介绍,王某之子小王与小章相识。次年2月,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小章、小王分别外出务工,聚少离多,且未育有子女,双方感情破裂,小章拒绝与小王领取结婚证,经人协调,双方解除婚约。事后,章某甲拒绝返还彩礼款,王某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枞阳法院,枞阳法院判决章某甲等三人返还彩礼款及各项损失26万元,判决生效后,章某甲等三人拒不履行义务,王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启动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责令其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但章某甲三人不以为意,以无力偿还为由逃避执行。1月17日下午,执行干警将章某甲拘传至枞阳法院执行局内,再次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采取拘留措施,但章某甲仍以彩礼钱已花完,无力履行义务为由拒不履行。当天下午,枞阳法院依法做出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