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皖0722执2303号
枞阳县红宝石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你方行政非诉纠纷一案中,因你方未按民事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本院依法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对你方进行失信惩戒并限制高消费。如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方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并公开相关信息。
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附: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枞阳县红宝石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通宜路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784917318B。
法定代表人:杨勇,该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