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一次性高效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杨某某作为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的感召下,主动缴纳了全部案款十万元,其所涉及的两件案件均顺利执结。
因资金周转需要,杨某某先后于2017年、2018年向其朋友刘某甲、刘某乙共借款16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债权人多次催讨未果,因而成诉。经审理,枞阳法院判令杨某某偿还借款本息。嗣后,杨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定义务,刘某甲、刘某乙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很快找到了杨某某,一方面对其讲明利害关系,另一方向其施加足够压力,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杨某某先后与两位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案件终结执行。近日,杨某某考虑到临近年关,两申请人经济压力过重,主动提出一次性偿还欠款本息的想法并联系了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消息的执行法官立即告知了两申请人。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杨某某一次性偿还了全部10万元案款,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