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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会宫法庭快审快结助力学子高考
作者:张润武  发布时间:2021-11-17 16:26:03 打印 字号: | |

11月16日上午,当事人陶某3为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心系群众,为民解忧”表达了他对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法庭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锦旗的背后是一起特别程序快审快结的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从立案、判决到送达历时仅3天。

家庭特殊,身世坎坷

小奇的父亲陶某2和母亲朱某均为精神二级残疾,没有监护能力,住所地村委会便指定小奇的爷爷陶某3作为小奇的监护人,以便他能够稳定生活和发展。小奇稍大以后,他的叔叔陶某1考虑到小奇的家庭情况,便主动扛起了照顾小奇的责任,自小奇上中学后,便和叔叔陶某1在外地学习、生活至今。在叔叔、叔嫂的悉心照顾下,小奇在学校成绩优异,表现突出,明年即将参加高考。

高考报名,却遭遇监护权问题

 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基础环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高考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202111月,学校通知小奇报名参加2022年当地高考,但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就地参加高考,其监护人必须持有《××省居住证》,而小奇目前的监护人是他的爷爷,显然,小奇的爷爷无法满足条件,要想在本地参加高考,将小奇的监护人变更为他的叔叔陶某1成了唯一可行的办法,而且此时距离高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仅剩3天。

时间紧迫,特别程序快立快审

2021113日,远在外省的小奇叔叔陶某1向会宫法庭提起诉讼,然而距离高考报名窗口关闭仅剩3天,申请人陶某1及小奇的爷爷焦急万分,反复强调时间的紧迫性。

为了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会宫法庭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并适用特别程序对此案进行审理。考虑本案的特殊性,案件受理前,法庭工作人员耐心指导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受理后,承办法官钱程玲立即驱车赶往村委会与小奇爷爷进行沟通,并走访当地村委会询问调查。

支持变更,助力学子完成高考报名登记

经法庭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由于小奇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从其身体条件、经济上均存在困难,无法实际履行监护职责,且二人均明确表明同意变更小奇的监护人为小奇的叔叔陶某1。陶某1作为小奇的叔叔,愿意担任小奇的监护人,且近年来,小奇一直跟随叔叔生活、学习,小奇的住所地村委会也同意陶某1担任小奇的监护人,综合考虑陶某1的身体情况、经济条件以及与小奇的密切关系等,尊重小奇的真实意愿,陶某1作为小奇的监护人,更有利于小奇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对申请人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申请,法院予以准许。2021年11月5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小奇的监护人变更为陶某1,并于当日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送达到陶某1手中后,陶某1随即完成了小奇的高考报名,而此时距离报名截止仅剩半天。

 一面锦旗不仅是对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法庭的赞扬,更体现了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切实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让司法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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