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本院裁定批准债务人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与枞阳县茅迪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枞阳县江洲粮油棉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枞阳县钱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华洲玄武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皖洲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江洲实业集团、枞阳县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周潭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洲物流有限公司、安徽省铜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铜陵市江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江洲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铜陵市江洲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江洲花炮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老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皖洲大酒店有限公司、安徽华洲地产集团、枞阳县华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老洲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皖洲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鑫洲运输有限公司等21家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至债权申报截止日11月5日,管理人共接受债权申报131户、购房户权利申报118户,鉴于本案债权人人数较多,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聚集,经管理人向本院申请,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时采用网络会议的模式召开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等22家关联企业间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时指定的手机号码所绑定的钉钉账户进入“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群”,届时,网络投票表决和异议通道将开启,请准时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