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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装修材料尾款未付 释法明理即时清结
作者:朱方龙、汪顺  发布时间:2021-11-09 16:08:40 打印 字号: | |

    “都怪我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这下我全懂了,也不纠结了。希望法庭能帮我进行调解……”近日,枞阳县法院汤沟法庭庭后调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庭审后法官及时释法明理下,被告钱某一改之前消极的态度,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理解,积极表态同意调解。最终,在法官的沟通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钱某当场给付装修材料款17000元,案件得以即时清结。

    原告李某从事建材、卫浴、地板等销售业务。2020年5月份开始,钱某在李某经营的建材店里购买房屋装修材料。期间,双方对前期购买的装修材料进行了结算,后期购买的一些装修材料未付款,钱某在销售清单上签字确认。经核对,钱某尚欠李某装修材料款18591元。嗣后,李某多次向钱某催讨未果,遂一纸诉状将钱某告上法庭,请求给付装修材料尾款。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向钱某送达了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钱某对尚欠的装修材料款予以认可,但是提到不是自己不给对方钱,而是自己的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因为水工师傅安装三角水阀时未将阀门拧紧,导致房屋大面积渗水,房子里面刚装修好的木地板、柜子、墙布全部受潮报废,自己房屋装修的财产损失严重,安装的水工师傅是李某找的,相应损失应由李某承担。庭审中,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询问、辩论,对案件的相关事实已经查明。钱某当庭认可尚欠李某装修材料款18591元,并表示自己不差钱,不是不给,而是自己的房屋遭受了财产损失,要求李某予以相应的赔偿。钱某提到的房屋渗水问题系自己在外购买的浴柜、空气能、三角水阀在安装时,因李某店里购买的马桶、花洒系包安装,在水工师傅安装完之后,钱某妻子额外支付费用让水工师傅安装的,与李某没有关系。庭审结束后,“案件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你也当庭认可欠付的装修材料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至于你讲的房屋渗水问题,你妻子支付给水工师傅安装费用的微信截图已经说明,安装浴柜、空气能、三角水阀是你个人行为,与本案没有关联。如果你认为是水工师傅安装三角水阀的疏忽,导致你家房屋大面积渗水造成财产损失,你要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同时可以另案主张,不影响你的权益保障……”法官耐心解答钱某的疑惑。“我明白了,都是自己不懂法,对相关法律知识理解不透彻。这下,我也是吃一堑长一智了,还请法官帮我把案件调解……”钱某态度立马来了个360度大转弯,瞬间从消极抵触到积极配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也因此有了文中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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