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军、任长红、杨文林、王双平、
杨文斌、胡满香、吴琼、朱秀年:
在本院执行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文军、任长红、杨文林、王双平、杨文斌、胡满香、吴琼、朱秀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安徽天元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铜陵)皖天元[2021](房估)字第17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1、该估计报告主要内容为:
枞阳镇蒲州大市场A区16#房评估价为77.14万元;
枞阳镇蒲州大市场B2区9#房评估价为76.95万元;
枞阳镇蒲州大市场B4区26#房评估价为77.86万元;
枞阳镇蒲州大市场B4区27#房评估价为77.86万元;
合计309.81万元。
2、自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受送达人若不向本院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该估价报告。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