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员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1)皖0722执1451号, 被执行人:王幼平,男,1968年4月21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铺镇长山村长山组10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804216815。
2.(2021)皖0722执1452号, 被执行人:王幼平,男,1968年4月21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铺镇长山村长山组10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804216815。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