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枞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搭建制度规范框架,探索建立“四化”办案机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畅运行,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及时有效惩治犯罪、提升刑事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
一是办案流程精简化。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刑事案件探索实施快速审理、当庭宣判、当日送达的简案速办流程。2021年认罪认罚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占比达30.5%,25天以内审结案件占比达70.21%,当庭宣判率达78.72%,审判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从宽量刑规范化。将量刑规范化同认罪认罚制度紧密结合,落实“认罪越早、从宽越多”的审判理念,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阶段不同,确定不同的从宽幅度,严格在规范化标准内控制减刑幅度,确保量刑公正、尺度统一。
三是权益保障最大化。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全流程均能得到专业帮助,如在2021年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率达到48.72%;注重听取被害人意见,在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案件中将联系被害人作为审前必经程序,将和解、谅解作为量刑重要考虑因素。
四是办案手段科技化。数字化法庭可对各种书证、物证、视频录像等证据予以全方位展示;远程视频技术,将法院、看守所连为一体,无需到庭,即可审判;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减轻庭审记录工作量,有效增强庭审真实性、完整性;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打通公检法司数据流程,实现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的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