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集你们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双方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调解协议办,反之则当即发开庭传票……”近日,枞阳县法院汤沟法庭庭前调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原告系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双方只是在夫妻共同债务分担上有分歧。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情理的角度上剖析双方的争议,摆事实、讲道理,逐步缩小双方争议的差距。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和平结束了这段婚姻。
原告许某与被告高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5年双方经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且未生育子女,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以致不堪同居生活。2020年4月,许某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驳回许某的离婚诉求。嗣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互不联系,夫妻感情未得到任何修复。为此,许某再次具状起诉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向高某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高某虽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必须要许某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一半,否则就不同意离婚。许某表示自己近几年身体不好,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不愿意再承担债务。因双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为妥善处理双方的纠纷,法官遂决定开展庭前调解。“今天召集你们双方到法庭调解,希望你们秉持客观事实的态度,认真考量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解决问题,争取达到满意的结果。因该案系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事实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已经查明,这里就不再重复问了……”庭前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如是说。“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许某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10万元的一半,只要她同意,我马上签字……”高某毅然决然说道。“我这些年为治病,把自己的积蓄和打工的收入都花光了,没有能力去承担这个债务……”许某无奈表示道。
“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从你们的现实情况来看,夫妻感情已是名存实亡,再纠结下去对双方都不好。至于你提到的夫妻共同债务10万元,许某也表示认可,但是她生病治疗的情况你应该是清楚的,手头也不宽裕,再者说一个女孩子也不容易,好聚好散嘛,你作为一个男子汉,债务分担上多承担一点……”法官对高某认真说道。“高某家里为结婚借了不少钱,加上后期准备给你们购买房子又举债20万元,这个情况你是知情的,同时你也表示认可的。现在人家只要求你承担10万元的一半,这个要求其实也不算过分。虽然你治病花了不少钱,但是这几年你在外打工,经济上是独立的,多少应该也有点积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结合你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你承担的份额。我想,高某会理解的……”法官对许某如是说。在法官的多次沟通交流下,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数额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