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送 达 公 告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和限制高消费令:
1.(2021)皖0722执1272号,被执行人:朱皖兵,男,1969年8月2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拔茅村谢西组1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42823196908230814。
被执行人:朱来香,女,1971年4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拔茅村谢西组16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104210861。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