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令的送达公告
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1)皖0722执1114号, 被执行人:吴艰苦,男,1964年4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铺乡井边村新圣组004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404146918。被执行人:张午姐,女,1969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铺乡井边村新圣组004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10056923。被执行人:王仲恺,男,1988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铺乡人民政府宿舍002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801256819。被执行人:安徽省江洲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6820792613。法定代表人:王代云,该公司经理。
2.(2021)皖0722执1176号,被执行人:安徽省枞阳县第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通宜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31539401591。法定代表人:李生花,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李生花,女,1969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沿河村南山组6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11184222。被执行人:王小英,女,1942年9月1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沿河村南山组6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4209174228。
3. (2021)皖0722执1229号,被执行人:安徽东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桂元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5770994208。法定代表人:房为生,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房为生,男,1975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龙城村下岗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11113137。被执行人:杨倩,女,1975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龙城村下岗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11212565。
4.(2021)皖0722执1349号,被执行人:枞阳县先锋粮油棉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郊区老洲镇桐贵村。组织机构代码77907458-X。法定代表人:林友先,该公司经理。
5. (2021)皖0722执1576号,被执行人:安徽省东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桂元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5770994208。法定代表人:房为生,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房为生,男,1975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龙城村下岗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11113137。被执行人:杨倩,女,1975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龙城村下岗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11212565。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限高信息已于2021年8月28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