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法院执结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周某家属主动代履行3000元赔偿款。
2019年11月,周某驾驶轿车途中,碰撞到余某、张某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造成车辆损坏等交通事故。经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余某、张某先后将周某诉至枞阳县法院。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余某、张某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因周某迟迟未主动履行支付赔偿款义务,经余某、张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执行后,法官及时开展发出执行通知、网络查控、电话督促履行等执行工作。在线下执行中,执行法官找到周某的父亲,耐心释法析理,向其告知案件情况,要其配合法院催促周某主动履行,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制执行的法律威慑下,次日,周某的父亲来到法院,代周某将赔偿款全部付清。至此,该两起案件得以快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