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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烟花”来袭身处外地不便回 线上调解让“天涯”化咫尺
作者:朱方龙  发布时间:2021-07-29 15:15:04 打印 字号: | |

“法官,不是我不想回来应诉,而是我在江苏这边没有办法回来,正好赶上了台风和疫情的双重影响……”。近日,枞阳县法院汤沟法庭调结了涉同一被告的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三起案件的被告何某在江苏务工不便回来应诉,为确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微信传送调解协议、视频确认等线上方式,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及时将三起案件一并调解。

被告何某系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行业。2018年底,何某在枞阳县城租赁门面经营餐吧,分别雇佣原告徐某、钱某、周某为其店铺提供装修劳务。2019年底装修结束后,经结算,何某尚欠徐某、钱某、周某等三人劳务工资款数万元,并分别出具了欠条。嗣后,由于何某经营不善,餐吧处于亏损状态,遂于2020年初歇业外出江苏务工。期间,徐某、钱某、周某多次向何某催讨欠款均未果。无奈之下,徐某、钱某、周某遂向法庭起诉,要求何某给付拖欠的劳务工资款。

立案后,法官先是电话联系,再通过微信向何某传送了相关诉讼材料,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在电话沟通过程中,何某对欠徐某、钱某、周某劳务工资款的事实没有异议,同时表态希望通过法庭主持调解,但是因为近期务工地台风“烟花”肆掠和疫情的双重影响,自己不便回来应诉。考虑何某的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法官积极与徐某、钱某、周某沟通交流,及时将何某调解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告知,协商双方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官的多次沟通协商下,何某与徐某等三人分别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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