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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情法相融   高效执行
作者: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1-07-23 08:33:03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枞阳法院12天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法官情法并用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8年11月29日,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前往横埠镇金辉琉璃瓦厂务工途中,行驶至横埠镇任中饭店路口超车时,与王某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相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杨某某诉至枞阳法院,经判决,被告王某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2055.04元。王某某未主动履行,杨某某于2021年7月7日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详细了解了案件的经过和争议的症结所在,主动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打去了电话,一方面认真听取申请人的真实想法,另一方面了解了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除,执行干警认为和解执行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7月19日上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经过协商,双方消除隔阂,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45000元,申请人放弃剩余部分案款17055.04元。当天,被执行人即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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