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送达公告
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1)皖0722执363号, 被执行人:陶春风,男,1975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凤仪乡红巾村二组57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01214815。
2.(2021)皖0722执850号,被执行人:吴结艳,男,1969年3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望江县高士镇高士路101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7196903065413。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一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