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的调解之下,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
朱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在某镇因经营超市需要资金周转,于2018年向朱某借款,因双方关系较好,朱某在银行贷款40万元给其使用,王某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时间。贷款到期后朱某多次向王某催讨借款,但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归还借款,因此成讼。
为防止案件判决难以执行,枞阳县法院依法对王某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后王某主动向承办法官提出调解要求,但因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到枞阳县法院调解。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和情怀,冒着大雨前往双方所在的麒麟镇调解。调解时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互相争吵。承办法官让各方换位思考并从情与理、诉讼成本等多角度出发,耐心地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朱某为了减轻王某的资金周转压力,同意分五年还清40万元和利息。
承办法官倾情调解,坚持“法与情”并重,从当事人切身利益出发,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