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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次倾情调解,速结三起案件
作者:吴剑  发布时间:2021-07-01 15:11: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县法院横埠法庭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剖析,集中调解,速结三起纠纷,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饶某两兄弟系何某大舅子、小舅子,欠徐某货款多年,徐某多次催款未果。2021年2月10日,徐某与其子来到饶某家中催款,饶某当时未在家,家中只有其母亲和孩子,之后,何某闻讯而来。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何某牙齿被殴打至脱落,后经治疗,花费1万余元。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何某诉至法院。徐某收到传票后,立即将饶某两兄弟也予以起诉,要求立即给付货款4600元 。    

    庭前,双方情绪激动,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法官多次调解未果。徐某认为何某牙齿受伤虽然属实,但事情起因是饶某兄弟欠钱不还导致,费用应由饶某兄弟承担,且何某修复牙齿费用过高,需要通过鉴定予以确认。何某则认为,徐饶之间的债务关系与己无关,但徐某将其打伤,依法应当赔偿损失。

    考虑到饶某两兄弟与何某系郎舅关系,将他们的债权纠纷与何某、徐某的侵权纠纷放在一起调解,效果可能会更好。承办法官立即改变调解方向,站在当事人各自立场,从情与理、诉讼成本等多角度出发,耐心地劝说。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徐某一次性赔偿何某损失5100元,何某同意徐某将对饶某两兄弟的债权予以抵付赔偿款,余款500元立即付清,徐某对饶某两兄弟的两起债务纠纷予以撤诉。

    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坚持“法与情”并重,从当事人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实现了办案人性化与司法公正并重,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与成本,体现出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和情怀,更是对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贯彻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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