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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午间“错时执行” 擒获藏匿失信人
作者:谢健  发布时间:2021-06-07 09:31:16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枞阳县法院抓住午间被执行人容易放松警惕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午间“错时执行”行动。6月4日中午,枞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行动中,成功擒获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潘某某,有力督促其主动履行。


  潘某某与左某某系同学关系。2018年5月,潘某某因资金需要,先后向左某某借款37万元并出具借款合同,其中约定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嗣后,潘某某向左某某归还42600元,但此后未再归还分文。左某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向枞阳县法院提起诉讼。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潘某某承担向左某某还本付息义务。因潘某某迟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潘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既不接电话,也不露面。执行法官积极查找被执行人潘某某的存款、房屋等财产信息,均未果。与此同时,被执行人潘某某一直躲避执行,踪迹难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21年6月4日,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潘某某偷偷回到家中的消息后,放弃午休时间进行“错时执行”,来到潘某某家中,成功将其擒获并强制拘传至执行局。最终,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潘某某开始主动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左某某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该案的执行,充分展现了枞阳县法院积极履行司法为民职责,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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