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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14:45:24 打印 字号: | |

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1皖0722执355号,疏文奇,男,1982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项铺镇石溪村南庄组26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21027293X。

2.(2021)皖0722执355号,安庆皖江中广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枞阳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586113191N。法定代表人:疏文奇,该公司董事长。

3.(2021)皖0722执420号,徐丹丹,女,1994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义津镇菁华村梓冲组3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411081843。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信息已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于本院网站法院公告一栏予以送达。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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