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法院会宫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通过耐心引导,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女方当场返还男方彩礼款12万元。
家住蚌埠市的小王和枞阳县的小李于2017年8月相识后恋爱,2020年12月小王因不能满足小李提出的在铜陵市买房的要求,双方婚约关系随之解除,但此前小王曾转账付给小李18万余元彩礼,解除婚约后小王要求小李返还18万元彩礼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办案经验分析,将办案思路侧重于调解,通过庭前调,庭中释法理,庭后继续调,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根据农村风俗、双方共同相处时间长短、彩礼用途等方面综合判断,认为不能照搬法条一概而论,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处理。在庭前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情绪激动,面对十几万的彩礼款,小李及家人表示仅愿意返还一小部分,与小王要求的数额相差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随即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后,承办法官找出矛盾的源头,在庭审结束后再次组织调解。承办法官认为,男女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也未共同生活,但是双方恋爱多年,并且恋爱期间小李曾经怀孕并流产,全额返还彩礼于法于理不合。通过耐心调解,小王同意适当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小李看到男方态度转变,也表示愿意返还部分彩礼,最终双方一致同意返还12万元,并由小李当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给小王。
当事人因矛盾纠纷诉至法院,不仅仅希望得到公正的审判结果,还希望法院能多样化便捷化解决纠纷。远在外地的小王通过法院调解,即时领取小李返还的彩礼款,实实在在享受到司法服务的高效便捷性。(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