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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雨集中执行 为民撑起司法“晴天”
作者:谢健、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1-04-09 08:43:58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的理念,维护司法权威,4月7日凌晨,枞阳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冒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5时30分,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按照预先制定的执行计划,执行干警们兵分三路,分乘五辆警车,有序向执行目的地进发。

    凌晨冒雨突击执行  被执行人梦中惊醒

    凌晨5点45分,第一组执行干警来到了位于枞阳镇长安村的史某家。

    史某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执行标的额85799.60元。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史某联系,但其一直拒接电话。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到史某家中查找其下落,但其均未在家。经走访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史某经常早出晚归。行动当天,执行干警们第一站便直奔被执行人史某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执行干警们到达被执行人史某家后,迅速锁定史某房间,发现尚在熟睡中的史某并强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强制拘传没得商量

    上午9点35分,义津方向的执行干警也已经赶到白柳镇,圆满化解了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年7月,徐某无证驾驶丁某某所有的一辆小型轿车,造成了三车及路灯杆受损。案经审理,枞阳县法院判令徐某赔偿丁某财产损失102977.55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拒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依然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置若罔闻,直到执行干警出现在其工作单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改当初的态度,慌忙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司法拘留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劝导下,徐某当即筹款4万元,偿还了部分欠款,并就余款作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

    午间执行不停歇 陈年旧案终化解

    中午12点,执行干警的脚步仍未停歇。城关方向的执行干警也是战果累累。

    安庆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史某某、周某某等追偿权纠纷一案,2015年,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偿还原告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某怠于履行义务。原告方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枞阳县法院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周某某却以无能力履行义务为由逃避执行,时隔五年,周某某仍未偿还完这笔欠款。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抓住周某某在家的有利时机,将其拘传至枞阳县法院,并释明再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释法明理和法律震慑,最终周某缴纳了部分案款。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们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1辆,结案8件,执行到位金额28万余元。今后,枞阳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拒不执行行为,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维护法律权威,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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