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你好,我是义津镇牛集村村民吴某,我碰到大难题了,请帮帮我……”清明假期后的第一天,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的周法官便接到了来自法律志愿服务所在村的求助电话,安抚好吴某的情绪后,周法官赶到了该村村部。
通过吴某略显慌乱的叙述,周法官大致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吴某在2008年与河南女子施某恋爱后同居生活,期间施某生育一子,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孩子的到来让甜蜜的生活多了一份责任和压力,也多了一些琐碎和争吵。孩子满周岁后,两人之间矛盾愈演愈烈,终于施某在一次大吵后独自出走,此后双方断了联系,抚养孩子的重担便由吴某一人担起。可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孩子带大了,施某却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拿回孩子的抚养权。收到法院传票后,吴某一下慌了神,情急之中,吴某想起了来村里上过法治课的周法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便联系了他。
仔细看过所有材料后,周法官将法院处理案件的具体流程给吴某作了详细介绍,处理抚养权应以保护子女利益,因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在详细阐明法院裁判规则后,周法官鼓励吴某积极应诉,向案件承办法官如实陈述事实,尽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考虑到吴某家庭经济困难,周法官主动对接当地司法所和村委会,申请对吴某进行法律援助。
一番沟通之下,吴某终于放下心里的大石头露出了笑脸,“谢谢周法官,谢谢周法官,经过您的指点我心里有底了,我这就去准备准备,争取保住我儿子的抚养权!”